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报名/考试科目/报考条件

编辑:小六
来源:学姐
2017-04-07

非全日制双证研究生教育招生报名_考试科目_报考条件_函授有用吗?

一、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

规范和发展我国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是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它是构建完整的研究生教育体系中所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知识快速更新的新世纪,在我国即将加入WTO组织以及改革开放对人才提出更高要求的今天,早日规范和加快发展我国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对高层次人才的终身教育、对"产学研"工作的深化、对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以及对研究生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非全日制研究主教育制度和体系亟待规范

与世界发达国家较成熟的研究生教育体系相比较,我国已初步形成层次结构、学科结构、类型结构、形式结构四种基本结构框架,总体上可分析评价为:(1)层次结构与学科结构相对比较明确,而类型结构与形式结构相对不够完善和规范,主要是非全日制研究生制度及其规范尚未建立;(2)类型、形式结构中,科学学位和全日制研究生相对比较完善和规范而专业学位正在迅速发展之中,非全日制学位和非修业型学位制度尚在探索建立之中;(3)在初步探索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过程中,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办班目的与功能逐渐偏离方向,成为单纯追求学位和办学经济效益的手段;在职人员申请学位类型的外语水平统测和专业综合水平考试通过率较低,弄虚作假和质量失控已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

我国尚未规范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又可分为两种模式:(1)依附在全日制研究生教育之中;(2)自成独立体系。前者主要分布为:科学(学术)学位中少量的在职人员;专业学位中的相当部分(其中MBA为大多数)在职人员。自成独立体系的为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学位形式,这一形式具有中国特色,也受到了社会欢迎,但未与国际研究生教育主体形式接轨(也不同于非学校教育的日本论文博士)。由于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未从制度上规范,致使以学习型社会和终身教育为核心理念的现代研究生教育在中国的发展受到抑制。在职人员及在校应届毕业生通过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进行多次学习、多学位授予的需求不能很好地得到满足,通道未能打开,而某些办学机构和单位利用上述需求的非法办学和非法取得学位、学历等弊端和现象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规范办学秩序。

而实际上,我国在开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方面已具备一定的经验和基础。在专业学位中,大多数已参照非全日制研究生制度规范走上健康发展轨道:对同等学力申请学位采取了外语课程水平统一考试和对部分专业必修课程实行题库考试,有效控制了质量。有的在办学模式、教学模式方面探索了针对性强、灵活多样的与全日制研究生相区别的新途径、新形式;初步探索了通过多渠道集、筹、融资和研究生缴费上学的新体制。在此基础上,建立从招生、考试、教学、论文答辩、学位授予等一整套规范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制度的时机已经成熟。

当然规范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主要针对当前该形式的不规范。规范的目的是完善、拓展现行研究生教育与学位授权体系,而非改变、更换这一体系。目前在校生实行现行规范,在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规范通过并被社会接受后,新入学者可选择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既有区别又互相沟通互补的培养和学习形式。而且在不影响现有专业学位工作前提下,开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试点,有利于体系内部接轨。

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亟待加快发展

按照实施人才战略的总体要求,为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将努力建设一支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特别是坚持以高层次人才培养为重点。规范和发展我国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正是顺应时代的呼唤,落实国家人才战略工程的最佳形式,它将与全日制研究生教育一起共同构成高层次人才可持续发展的终身教育体系。

(一)人力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巨大社会需求高层次人才存量资源年龄断层处在临界状态。据国家人事部门统计,1989年,全国共有各类高级专业技术人员93.4万人,其中80%的人员将在2000年前退休,年均退休6万人。1991年,全国高校专任教师中有教授15700人,其中50岁以上的占96.5%,其中90%以上也在2000年前退休。当年中科院系统有正副研究员15000人,其中82%(12350人)也在2000年前退休。以上累计退休人员总额高达70万人左右。1998年我国共有158.4万名高级职称人员,其中55岁以上者47.1万人,占29.7%;46至54岁者60.3万,占38.1%;预计其中约有65%的人员将在2010年前退休,即103万人。因此今后10年内我国每年将有8.7万名高级人才退出现有岗位,而全国每年毕业研究生仅在6万至7万左右,如维持目前发展速度,每年将出现2万至3万高级人才的空缺。

而另一方面高层次人才增量资源需求日益旺盛。目前对国家GDP增长贡献较大的三资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中,研究生在员工中所占比例一般在20%至30%左右,而在信息产业这一新经济领域的企业中,比例更高。在生物制药、通信、计算机等高新技术,经济管理、法律等高层次第三产业供求比例高于1:10,个别专业如法律等高达1:40。

(二)高等教育呈现规模超常规扩张和层次高移发展趋势根据国家总体发展战略,高等教育正在加快发展步伐,预计到2005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将达到甚至超过15%,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的目标将提前实现。社会需求的人才层次高移发展趋势日益明显。与经济结构调整同步,高等教育需求正加快实现高移化,据上海市开展的"九五"期间人才需求预测,上海市支柱产业和高层次第三产业的15个行业,总体上研究生需求增长率最高,平均为21.52%;本科生次之,平均为11.63%:专科生最低,平均为3.98%。而据上海交通大学今年研究生毕业分配情况进行统计,参加分配的毕业研究生共有745人,但各企业、单位需求人数却高达16391人,需求比高达22:1,有些专业,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需求比甚至高达70:1。另外在今年的工程硕士生的报考过程中,上海交通大学虽然仅有600人的招生规模,但目前已有1600人报名,由此可见,高层次的研究生教育,包括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迅速成为社会需求的热点。

根据国际经验,非全日制研究生占研究生总量规模比例一般在20%至50%之间,目前虽然我国的比例已达10%,按2005年在校全日制研究生规模达60万人(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的"十五"研究生发展规划)预测,其中非全日制研究生按全日制研究生规模的50%比例测算可达30万人,按40%比例测算可达24万人。

从战略的高度规范和发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

一方面,我们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需要大的发展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另一方面,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制度和体系亟待规范,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从一种战略的高度规范和发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

(一)构建规范的研究生层次终生教育体系在科技发展迅猛的21世纪,知识的更新速度日新月异,特别是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技术等更是每年以几何级数在增长,知识老化的周期在缩短,传统的教育和学习模式已无法满足人们对获取知识的要求。建立学习型社会、实现终身教育已成为我国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从今年起,国家对参加高考考生的年龄限制已放开,任何一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有权利接受正规的本科高等教育。这种形式必然要扩展到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层次。

我国专业学位类型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发展迅速,而且比较规范,但发展专业学位的宗旨是为了满足行业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需求,如工程硕士、MBA、MPA、法律硕士等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而且对参加学习的人员有从事行业的局限和年龄限制等,一般规定为学员需要至少3年以上的工作经验、且单位委托培养和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其教育类型尚无法达到终身教育之目的。而且专业学位教育是以行业需求作为教学的依托,专业学位研究生所接受的训练是行业覆盖的知识,其教学更注重案例教学,以解决实际工作所遇到问题的能力作为评判专业学位教学质量的最重要指标,深层次的学科理论研究并非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主要目的,因此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也属于应用型研究生教育。这种研究生教育无法覆盖所有学科专业及博士、硕士层次,仅依靠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模式的变化显然也难以构成完整的研究生层次的终身教育体系。

因此,规范和发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应最大范围地涵盖我国现有的学科专业,使每一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完成本科教育后都有接受研究生层次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对于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不再有工作单位性质、工作年限、年龄和社会身份的限制,以形成我国研究生层次的终身教育体系。鉴于在所有的学科专业首次大范围开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方面的经验不足,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首先只能在硕士层次展开,待条件成熟、经验丰富后再逐步推广到博士层次。

(二)形成与国际接轨的研究生教育管理体系纵观国际上现代研究生教育管理体系,从学习时间上划分只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二种类型,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年学分值或每学期在校学习时间虽然少于全日制研究生,但总学分值和学习时间与全日制研究生完全相同,无论何种研究生,一般均实行注册制、弹性学制和完全学分制。研究生的培养费用也是来自多渠道、多方面的,政府、企业或导师的资助一般面向全日制研究生,但是如果非全日制研究生能够负担起自己的培养费用,并且满足培养的前期条件,如具有本科学历、通过必要的入学考试等,他们可以进入研究生层次的学习、获得研究生学位。

我国研究主生费教育制度由于历史原因尚未建立。但事实上,许多单位委培或自筹经费培养研究生的培养费是由学生自己支付的,尤其是非全日制研究生中存在相当数量的这种状况。考虑到在职人员工作繁重以及不占用或较少占用学校紧张的后勤资源之特点,因此规范和发展我国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应实行收费制、注册制、弹性学制和完全学分制。

博士生的培养由于是高层次的专门人才培养,博士学位论文水平作为最终体现其是否达到培养目标的主要标志,世界各国的博士生最终都必须撰写博士学位论文。但在硕士生的培养方面,我国目前只有课程学习与学位论文并重的唯一培养模式,每一位硕士生要获得学位,最终都必须完成一定量的研究工作井撰写学位论文。这种单一的模式不可避免地会对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产生不利影响,对于自费参加研究生教育并且没有科研依托单位和科研课题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按照现有的硕士学位标准,他们是难以达到要求的。因此规范和发展我国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必须对现行的硕士生培养模式和标准进行改革,实行国际上通行的课程硕士培养模式,将硕士学位论文折算成一定的学分,允许研究生以特定的课程学分替代论文研究,使我国的研究生教育逐步形成与国际接轨的培养体系。

(三)建立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体系非全日制研究主培养质量是关系到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能否被社会认可和长久生存的重要因素,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必须紧紧抓住质量这条生命线。针对众多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出现了质量失控的现象,国家曾出台了一系列的管理规定,如统一考试等,但由于个别单位在开班前的宣传中将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与获得硕士学位联系在一起,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质量失控的趋势仍难以完全遏制。

培养高质量的高层次人才是研究生教育的根本目的。而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又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由于高校的师资和教学资源有限,无法一时全部满足社会对于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需求,各培养单位必须要有培养人数的限制,即存在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招生限额,具体可由国务院学位办根据各高校的情况制定。同时还必须设立规范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入学选拔考试,实行以能力评价为主的全国非全日制研究生人学报名资格考试和选拔性的专业知识考试,这是规范和发展我国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一个重要环节。其中入学报名资格考试由国家每年统一组织一次,考生的考试成绩实行有效期制,即通过考试后的2至3年内,再通过培养单位组织的专业方面的入学考试才能成为非全日制研究生。

对于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尽管在入学标准、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学生管理方式、学位类型等各方面会与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存在一些区别,但不应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看作是两个完全独立的体系,否则将导致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培养质量上的双重标准。如果存在这种双重质量标准,很容易造成非全日制的质量应该比全日制的低一些的错误认识,社会上的习惯思维也会认为全日制教育是正规教育,而非全日制教育是非正规教育,因此无形之中会对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规范和发展带来不良影响。建立与全日制研究生培养质量完全一致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质量标准,是保证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有效措施。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培养可以采取弹性学制、完全学分制等不同于全日制研究生的过程管理模式,但在质量上必须实行与全日制研究生一致的标准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目

在职研究生有三种方式,而不同方式考试科目是不一样的。

1月统考:每年一月份参加考试

考试科目:英语(满分为100分)和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

5月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考试:每年5月份下旬参加考试。

考试的科目为:1.外语 2.综合课程(专业课)

10月联考,又叫GCT考试:每年10月份参加考试。

考试的科目一般为:1.语文 2.数学 3.逻辑 4.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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